联系人:陈欣
手机:0751-8833880
电话:0751-883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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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华南路湘商大厦20层
网址:https://fcgczx.com/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附楼棚架工程
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附楼棚架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FC2017CS028。
2、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附楼棚架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采购预算:¥1223157.31元
4、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工期 |
1 |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附楼棚架工程 | 1项 | 30 日历天 |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 (2)、(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它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格式及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2、供应商应是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该项目授权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中)。
5、踏勘现场:为保证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后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实地踏勘事宜,并取得由采购人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集中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10:00分;踏勘签到地点:韶关市工业西路71号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0751-8468226
注:现场踏勘签到时须出示购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供应商单位证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图纸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即2017年9月19日17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帐户(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五)条)。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9: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逾期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
3、磋商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六、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止。
七、信息发布媒体
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2、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angchuan.org/fc/)。
八、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1、采购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 科 联系电话:0751-8468226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邮编:512026)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751-6980119
电子邮箱:648492291@qq.com
采 购 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