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欣
手机:0751-8833880
电话:0751-8833880
传真:0751-8833880
邮件:fangchuan.org@163.com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华南路湘商大厦20层
网址:https://fcgczx.com/
1. 建设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2. 招标人(代建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3.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项目名称: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5.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6.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资环〔2019〕2号。
7. 项目代码:2019-440205-78-01-008092。
8.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46801万元,其中建安费投资约人民币35292万元。
9. 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统筹解决100% 。
1. 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
2.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项目占地面积为100771平方米(约150亩)。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总规模为1050t/d,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700 t/d,配置2台350 t/d的焚烧炉,配置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其中土建按1050 t/d的规模一次设计建成,远期新增1台350t/d的焚烧炉。
4. 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开始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含韶关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
5.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6.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43852.00元。
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名。
2.3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2. 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成功上传保函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即2019年 6 月 18 日9时30分。
3.1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者保证保险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保证金。
(1)如果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则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缴纳账号。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 如果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3) 如果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并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逾期投保或者投保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1.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
(2)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部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手续。
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如投标人代表无法进行电子签到时可改为手工签到):
1.投标资料递交时间为2019年 6 月 19 日9时00分至2019年 6 月 19 日9时30分,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2.投标人代表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投标资料包括:
(1)投标文件;
(2)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的,需同时附上原件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
4.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时间:2019年 6 月 19 日9时30分。
2.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 年 5 月 27 日 00 时00分至2019年 6 月 2 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9 年 5 月 27 日 00 时00分至2019年 6 月 2 日24时00分 |
3 |
网上质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
2019 年 6 月 9 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使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答疑】进行质疑。 |
4 |
网上答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
2019年 6 月 12 日16时00分前招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建设工程交易】—【招标答疑】栏目发布答疑。 |
5 |
投标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
2019年 6 月 18 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19年 6 月 19 日07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19日09时30分 |
8 |
项目开标会 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9年 6 月 19 日09时30分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招标人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沙湖路12号 联系人: 罗 工 电 话:18927883624 |
10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一期A座四楼 联系人:伍 工 陈 工 电话:0751-6980119 |
11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部门:工程交易部 电话:0751—8633071、8633211 |
12 |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