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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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11家敬老院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乐昌市民政局的委托,对乐昌市11家敬老院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编号:FC2020CS023
2、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11家敬老院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70194.81元
5、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工期 |
最高磋商限价(元) |
乐昌市11家敬老院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 |
1项 |
30日历天(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470194.81元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磋商无效。
2、开标时磋商报价超过最高磋商限价为无效磋商。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六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七进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有效期内执业专业为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执业专业为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响应文件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号)。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
五、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 时30 分
六、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七、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 时30 分
八、谈判(磋商、询价)地点: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九、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10月28 日 至 2020 年10月30日止。
十、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angchuan.org/fc/)。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侯丽霞 联系电话:0751-698011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龚锦伟 联系电话:0751-5560126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联系人:侯丽霞 联系电话:0751-6980119
传真:0751-6980119 邮编:512026
(三)采购人 :乐昌市民政局
地址:乐昌市乐城昌山西路113号
联系人:龚锦伟 联系电话:0751-5560126
采 购 人:乐昌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10月 28日